人力资源法务师
为贯彻国家科教兴国战略,提高劳动者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人力资源法务师专业能力证书是对申请人具体岗位专业知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从业人员的就业“上岗证”,是求职、任职、单位录用的依据之一,是持证人申请相关鉴定的合法有效证明。证书序列号为唯一编码、国家认可、全国通用,有效性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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