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地 址:北京马家堡西路36号3号楼
  • 电 话:010-67506273
  • 传 真:010-67506918
  • 邮 箱:hr_fws@126.com

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发布日期:2011-09-30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2011930

 


 

929日,人社部、教育部在北京联合召开会议,对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人社部副部长王晓初,教育部纪检组长、党组成员王立英出席会议并讲话。

记者获悉,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山东省潍坊市、吉林省松原市、陕西省宝鸡市进行试点的基础上,人社部、教育部准备再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2个到3个有代表性的地级市,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此次扩大试点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价机制。

据了解,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此次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人社部、教育部将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成立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改革试点工作。(王宝杰)

返回顶部

Copyright © 2010 人力资源法务师.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11049469号-2

主办单位:人力资源法务师项目管理办公室   技术支持:国资教培企业管理发展北京中心 国资培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