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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工资增长机制构建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

发布日期:2012-03-01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227日,交通运输部、人社部和全国总工会共同召开全国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主持会议。人社部副部长杨志明,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全国总工会纪检组组长、书记处书记王瑞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杨志明强调,构建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是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的重要任务,需要抓紧抓好。近年来,各地人社部门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的规范管理,稳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推动出租汽车企业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及时妥善调处劳动争议和纠纷,出租汽车行业劳动关系整体保持和谐稳定。但是,当前出租汽车行业劳动关系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有些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驾驶员收入较低,一些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驾驶员超时加班严重。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集中行业智慧,动用各方力量,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出发,探索既有利于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又有利于维护驾驶员权益,也有利于整个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新途径。

    在构建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方面,杨志明要求重点抓好5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从源头上维护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完善出租汽车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驾驶员合理分享企业发展成果。三是推动出租汽车企业加强人文关怀,促进实现职工体面劳动。四是加强劳动争议调处和劳动监察工作,畅通驾驶员维权渠道。五是建立完善劳动关系突发性事件预防和处置机制,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稳定。

    杨志明指出,各级人社部门要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将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参保率、集体协商建制率、职工工资增长率、劳动争议调解率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创建活动评价体系。要探索建立扶持、奖励等激励机制,将创建活动涌现出的出租汽车企业先进典型纳入本地区整个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表彰之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记者 李小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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